江蘇森發(fā)路燈制造有限公司企業(yè)標準
Q/321084SFA01-2010
路燈產(chǎn)品
2010-06-01發(fā)布
2010-06-01實施
江蘇森發(fā)路燈制造有限公司發(fā)布
前 言
本標準所有內(nèi)容應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及地方標準,若與其相抵觸時,以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為準。
本產(chǎn)品如需辦理專項行政許可,本企業(yè)應在取得專項行政許可證后,從事許可事項規(guī)定的活動,并按備案標準組織生產(chǎn)。
本產(chǎn)品不需辦理專項行政許可的,本企業(yè)按備案標準組織生產(chǎn)。
本企業(yè)對本標準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技術合理性和實施后果負責。
用戶對產(chǎn)品要具體要求的(燈桿厚度、口徑、燈具要求、光源品牌等),某些條款可能不適用于本標準。
本標準由江蘇森發(fā)路燈制造有限公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江蘇森發(fā)路燈制造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行飛,管琪
本標準首次發(fā)布確認時間:2010年06月。
路 燈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道路、街路、隧道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場所照明用路燈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方式、包裝、運輸和儲存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路燈燈桿、燈具。
路燈是指以LED、高壓鈉燈、金鹵燈為光源的道路照明燈具,具有節(jié)能、環(huán)保、長壽命等優(yōu)點。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2.1燈桿技術標準:
GB2694-88 熱浸鍍鋅體鍍鋅質量
GB10854-89 鋼結構焊接外形尺寸
GB77-88 碳素結構鋼
GB1591-93 低合眾結構鋼技術條們
GB2519-88 熱連軋鋼板含帶鋼品種
DL/T646-98 輸電線路鋼管桿制造技術條件
AASHT01994 燈桿、高桿、交通信號桿
2.2燈具技術標準
GB7000.1-2001 燈具一般安全要求與試驗
GB7000.5-2005 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的安全要求
CJJ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
EN13201-2:2003 路燈-第2部分:性能要求
EN13021-3:2003 路燈-第3部分:性能的計算
EN13201-4:2003 路燈-第3部分:測量照明性能的方法
IEC61347-2-13:2006 燈的控制裝置 第2-13部分:LED模組用交流或直流供電的電子控制裝置的特殊要求
IEC62031 普通照明用LED模組的安全要求
IEC62384:2006 LED模組用交流或直流供電的電子控制裝置的性能要求
GB7247.1-2001 激光產(chǎn)品的安全 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和用戶指南
GB/T2423.1-2001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A: 低溫
GB/T2423.2-2001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B: 高溫
GB/T2423.3-1993 電工電子產(chǎn)品基本環(huán)境試驗規(guī)程 試驗Ca:恒定濕熱試驗方法
GB/T2423.8-1995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Ed: 自由跌落
GB/T2423.10-1995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Fc和導則: 振動(正弦)
GB/T2829-2002 周期檢驗計數(shù)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wěn)定性的檢驗)
GB4208-1993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5080.7-86 設備可靠性試驗、恒定失效率假設下的失效率與平均無故障時間的驗證試驗方案
GB17743-1999 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GB17625.1-2003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fā)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
3、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燈桿
安裝在路旁按道路照明用的用以支撐燈具的桿子
3.2燈具
燈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變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外所有用于固定和保護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與電源連接所必需的線路附件
4、技術要求
4.1 燈桿技術參照要求
4.1.1 主體桿采用一次成型,上下口徑符合設計要求,錐度比12:1000,燈桿的抗風能力按36.9米/秒設計。
4.1.2 鋼桿(Q235或其它)焊縫須平整光滑,整根桿體焊縫凸起的部分與本桿體平整誤差應不大于±3mm。燈桿焊接方式為自動亞弧焊接,著色探傷檢驗達焊接國際GB/T3323-1989111標準要求。燈桿套接方式采用穿釘加頂絲固定。
4.1.3 燈桿防腐處理為熱鍍鋅,鍍鋅層表面光滑美觀,光澤一致。無皺皮、流墜及鋅瘤、起皮、斑點、陰陽面缺陷存在,鋅層厚度達到85um以上,鍍鋅層附著力應符合GB2694-98標準,保證8年不褪色。燈桿防腐壽命大于20年。
4.1.4 燈桿表面噴塑厚度≧100um,附著力達到GB9286-880級,表面光滑,硬度≧2H,采用室外耐候性材料,噴塑材料為全聚酯塑粉。
4.1.5 燈桿工藝和驗收標準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設計系數(shù)1.8。燈桿的設計壽命大于20年。
4.1.6 燈桿設計應便于導線穿接,手孔門采用背包門形式。桿門必須平整光滑,與本桿平整誤差不大于±3mm,相同燈桿的門與門互換性要好,達到防盜防雨要求。桿門切割后局部做加強處理,基本達到原整體桿的強度。
4.1.7 外觀顏色:按業(yè)主指定色彩或效果圖色彩,不指定顏色的,一律白色或本企業(yè)自配顏色。
4.2燈桿技術標準:
GB2694-88 熱浸鍍鋅體鍍鋅質量
GB10854-89 鋼結構焊接外形尺寸
GB77-88 碳素結構鋼
GB1591-93 低合眾結構鋼技術條們
GB2519-88 熱連軋鋼板含帶鋼品種
DL/T646-98 輸電線路鋼管桿制造技術條件
AASHT01994 燈桿、高桿、交通信號桿
4.3燈桿技術參數(shù):
4.3.1 錐度:12:1000
4.3.2 直線度偏差:<0.2%
4.3.3 長度偏差:<±6‰
4.3.4 對邊距偏差:±3mm
4.3.5 燈體扭曲度:<5°
4.3.6 桿體直線度:<1mm
4.3.7 彎臂扭曲度:<2°
4.3.8 彎臂部分對邊距偏差:<15°
4.3.9 法蘭盤與桿體垂直度偏差:<1°
4.3.10 法蘭焊接位置偏差: <2mm
4.3.11 鍍鋅層厚度:≥85um
4.3.12 燈桿表面噴塑厚度:≥100um
4.3.13 設計系數(shù):1.8
4.3.14 抗風速:36.9m/s
4.4燈桿技術測試標準:
4.4.1 附著力測試,十字化痕以特制粘膠帶垂直粘12次無剝落。
4.4.2 鍍鋅層厚度測試:任取30點,取算術平均值大于86um。
4.4.3 耐鹽霧試驗:5%Nacl、35°C、96小時無黃銹。
4.4.4 鍍鋅層厚度均勻性測試,硫酸銅浸漬法測試6次無掛銅現(xiàn)象。
4.5 燈桿、燈具全聚脂塑粉技術參數(shù):
4.5.1 容器中的狀態(tài):色澤均勻,疏松無結塊
4.5.2 篩余物(88um%): <0.5
4.5.3 固化條件:180-200±2℃ 10-20分鐘
4.5.4 外觀:平整光滑,允許有輕微防桔皮皺
4.5.5 涂膜厚度:100um
4.5.6 顏色:符合供需雙方確定的標準色板及允許偏色范圍
4.5.7 光澤:高光≥85% 、半光51-84% 、平光50-15% 、無光<14%
4.5.8 沖擊強度:50kg/c㎡
4.5.9 鉛筆硬度≥2H(無劃傷)
4.5.10附著力(劃格法):0級
4.5.11彎曲試驗(錐形軸):3mm通過
4.5.12杯突試驗≥6mm
4.6 燈具技術要求
4.6.1 燈具表面顏色由設計方和業(yè)主方共同確認。
4.6.2 外觀結構
4.6.2.1 外觀要求:涂漆色澤均勻,無氣孔、無裂縫、無雜質;涂層必須緊緊的粘附在基礎材料上;路燈系統(tǒng)各部件機殼表面應光潔、平整,不應有劃傷、裂縫、變形等缺陷。
4.6.2.2 尺寸要求:外形尺寸應符合圖紙要求。
4.6.3 材料要求:系統(tǒng)各部件的使用材料及其結構設計應符合圖紙要求。
4.6.4 裝配要求: 燈具表面各緊固螺釘應擰緊,邊緣應無毛刺和銳邊,各連接應牢固無松動,必要時燈具各緊固、連接和密封要求應符合GB7000.1-2002 第4.12 節(jié)。
4.6.5 燈體采用LM6防腐高壓鑄鋁,表面全聚脂塑粉處理。燈罩為高強度鋼化玻璃,耐高溫200oC以上,透光率高,耐沖擊。燈具采用了多種控光措施,具有特殊的配光,保證水平面以上銳解光,可有效防止對駕駛員的眩光干擾。反光器為進口陽極氧化高純鋁板,經(jīng)過陽極氧化處理,并按特殊設計的反光母線造成,具有配光合理、節(jié)能、光效率高等特點。
4.6.6 燈具外殼防腐蝕性能Π類,防塵放水等級IP65以上,防觸電保護1類。質量保證期為一年。
4.6.7 燈具工作環(huán)境:-35oC一+45oC
4.6.8 燈具采用內(nèi)換泡結構燈具具有防松脫、防振燈座裝置和相應防振措施,防振性極強。外殼具有分隔的光學腔和電氣腔。分別用于安裝光源和電氣附件。結構緊湊、合理、使用方便。
4.6.9 電源AC220、V(±10%)/50HZ衰減。
4.6.10燈具內(nèi)電器、光源,選用國內(nèi)知名品牌,由我廠家全套提供,便于今后的維護方便和標準化。
4.6.11高等級電器性能,鈉燈功率因數(shù)經(jīng)補償后≥0.85。
4.6.12燈具開啟時,需工具開啟,防止偷盜。
4.6.13燈具電器板可方便拆下,以方便維修。
4.7 照明器技術標準
GB13037-91 固定式通用燈具的技術條件
GB7000.1-2000燈具通用安全要求與實驗
GB7001-86 燈具外殼防護等級分類
GB7003-86 燈具電鍍、化學覆蓋層
GB7004-86 燈具木箱包裝技術條件
GB13037-91 固定式通用燈具的技術條件
QB/T1553-92 燈具瓦楞紙箱包裝技術條件
QB/T1504-94 高壓鈉燈泡鎮(zhèn)流器的性能要求
QB/T2048-2061-94 電光源
QB/1115-91 高壓鈉燈泡用電子觸發(fā)器
GB13259-91 高壓鈉燈泡
4.8 照明器性能說明
4.8.1 額定工作電壓:220V(有效值)
4.8.2 額定絕緣電壓:500V(有效值)
4.8.3 額定頻率:50HZ
4.8.4 絕緣電阻:≧500MQ
4.8.5 介電強度:能承受交流50HZ、1500V(有效值)試驗電壓,歷時1分鐘應無擊穿或閃絡現(xiàn)象。
4.8.6 功率因素:cos?≧ 0.85
4.8.7 燈具防觸電保護等級:1類
4.8.8 接線方式:三相
4.8.9 燈具效率:≧ 70%
4.8.10防護等級:IP65(視燈具工作環(huán)境定)
4.8.11反光器材料:3002-0高純鋁板
4.8.12燈罩材料:高透明鋼化玻璃
4.8.13燈具配光曲線:由設計針對路面情況特殊確定
4.8.14燈具電器(鎮(zhèn)流器、觸發(fā)器、電容器保險)均安裝在燈具
4.9 照明器試驗方法
4.9.1外觀結構檢查
4.9.1.1 外觀檢查:目視檢查,外觀應符合4.6.2.1的規(guī)定。
4.9.1.2 尺寸檢查:采用卷尺或類似工具測量,尺寸應符合4.6.2.2的規(guī)定。
4.9.1.3 材料檢查:目視檢查,材料應符合4.6.3的規(guī)定。
4.9.1.4 裝配檢查:目視檢查,必要時通過GB7000.1-2007第4.12節(jié)的試驗檢查,裝配應符合4.6.4的規(guī)定。
4.9.2環(huán)境條件試驗
4.9.2.1 高低溫工作試驗
試驗應符合5.2.1的規(guī)定;試驗溫度在-40℃及+40℃,試驗時間各為96±2小時。
4.9.2.1.1 高溫工作試驗
按GB/T 2423.2規(guī)定的Bd類進行。
4.9.2.1.2低溫工作試驗
按GB/T 2423.1規(guī)定的Ad類進行。
4.9.2.2 高低溫存儲試驗
試驗應符合5.2.2的規(guī)定;試驗溫度在-40℃及+85℃,試驗時間各為96±2小時。
4.9.2.2.1 高溫存儲試驗
按GB/T 2423.2規(guī)定的Bb類進行
4.9.2.2.2 低溫存儲試驗
按GB/T 2423.1規(guī)定的Ab類進行。
4.9.2.3 環(huán)境試驗
試驗應符合4.6.7的規(guī)定;試驗溫度在40℃,試驗時間各為96±2小時。
4.9.2.4 掃頻振動試驗
試驗應按GB/T 2423.10的規(guī)定進行。
試驗樣品不包裝、不通電,按其預定使用位置固定在試驗臺中央,振動方向為垂直方向,振動嚴酷度為:
——頻率范圍:10Hz ~55Hz~10Hz;
——振幅:0.35 mm;
——掃描速率:約1oct/min;
——持續(xù)時間:30min。
試驗后檢查受試設備應無損壞和緊固件松動脫落現(xiàn)象,通電設備功能正常。
4.9.2.5 自由跌落試驗
試驗應符合5.2.5的規(guī)定,按GB/T2423.8的規(guī)定進行。
試驗樣品帶完整包裝、不通電,從500mm高度上自由跌落2次。
試驗后檢查受試設備應無損壞和緊固件松動脫落現(xiàn)象,通電設備功能正常。
4.9.3 工作電源試驗
整燈根據(jù)其適用的國家和地區(qū),在其相應的額定電壓、額定頻率下工作,其工作電流、功率消耗應能滿足產(chǎn)品規(guī)格書中的要求。在其適用的輸入電壓范圍和頻率范圍內(nèi)的電源供電情況下,能正常亮燈,且其在電壓范圍的最高電壓和最低電壓下測得的照度均勻度與在額定電壓下按測得的照度均勻度相差均不得超過10%。
4.9.4 外殼防護等級試驗
試驗應符合4.6.6的規(guī)定,按GB4208規(guī)定的方法和要求進行。
5、檢驗規(guī)則
5.1 路燈產(chǎn)品須經(jīng)檢驗合格方能出廠,并附有證明產(chǎn)品質量合格的文件或標記。
5.2 路燈產(chǎn)品的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3 出廠檢驗
經(jīng)車間調(diào)試合格的產(chǎn)品端,應按型號、生產(chǎn)批號相同者劃分為組,按組提供給質檢部門按表1項目逐個進行檢驗。
5.3.1 出廠檢驗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5.4 合格判定
檢驗中出現(xiàn)任一檢驗項目失效,均判該產(chǎn)品為不合格,應退回車間修理。
6、標志、標簽
每套路燈在顯著位置設置標志或銘牌,包含以下內(nèi)容:
a〉 產(chǎn)品名稱的全稱;
b〉 制造廠全名及商標
c〉 詳細地址;
d〉 出廠日期及編號;
7、包裝、運輸
7.1 包裝
7.1.1包裝前的檢查
a〉產(chǎn)品的合格證和技術文件、附件、備品備件齊全;
b〉裝箱單和隨機備附件清單齊全;
c〉產(chǎn)品外觀無損傷;
d〉產(chǎn)品表面無灰塵。
7.1.2包裝
7.1.2.1 包裝要求
產(chǎn)品應有內(nèi)包裝和外包裝,包裝應有防塵、防雨、防水、防潮、防振等措施。
7.2運輸
產(chǎn)品應適宜于陸運、空運、海運。運輸裝卸按包裝箱上的標志進行操作。產(chǎn)品在運輸中,不應有劇烈振動、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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